2025年09月09日,天津金融监管局核准秦程华夏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
天津金融监管局关于秦程华夏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津金复〔2025〕29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关于秦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银津发〔2025〕1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秦程华夏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天津金融监管局
2025-09-09